【 款案 kuǎn àn 】
案卷。
《宋史·刑法志二》:“ 孝宗 究心庶狱,每岁临轩虑囚,率先数日令有司进款案披閲,然后决遣。”
1、此项原则现在被视为是第五百五十三条第(二)款所暗示规定的〔参见"康涅狄格光电公司诉核管理委员会"案,载于《联邦判例汇编》第二辑,第673卷,第525、530-531页(哥伦比亚特区法院);调取案卷复审的令状被驳回,